(二)租車附駕訂車流程
包車附司機流程與規範
在您預約我們的車輛+行程前,請先閱讀以下條款,若您使用本預約單,視同您已經同意下列條款,謝謝您!
- 包車車資報價金額已含油資過路費、小費、不含停車費及司機餐宿、景點門票等。
- 偏遠地區如未代訂司機餐宿,則採補貼費用方式,住宿費補貼:每晚$1000元(依地區),可代訂花蓮民宿。
- 租賃車輛行程每日用車時數以8小時、如有用車超時或逾越預定行程範圍者,車資部分應加收每小時250~500元。
- 請訂車客戶於行程出發14日前,將訂車訂金(以租金總額之30%計之)以匯款(或現金交付)方式匯入公司指定帳戶, 完成訂金付款手續後,訂車作業方可視為完成。
- 如客戶因故取消或延後已預定完成之行程、請於預定行程出發之三日前,以書面方式通知本公司,本公司將為客戶保留訂金再使用之權利,如客戶未能依約定於三日前通知者,本公司則不予退還租車訂金,且不得作為下次抵用;如客戶於行程預定出發日前一日或當日才通知本公司取消者,訂車客戶則同意本公司收取訂金總額之50%,作為本公司車輛營業損失之補償。
- 本訂車預約單產生後,客戶如有任何異動事項,須經雙方協調同意後,辦理異動事項作業。
- 發車當天煩請貴賓確認車輛無誤後,請交尾款交給當日司機即可。(如需發票或收據前提前告知)